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会、企业科协之窗 - 建言献策 - 正文

呼吁强化现代海洋意识和海洋环境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1-20 00:00:00 来源: 阅读次数:7613

中国科协工程学会联合会

  联合会由中国科协工程学会联合会牵头,联合中国海洋学会、大连市科协、大连市海洋学会共同主办的′98国际海洋年--海洋与环境学术研讨会于1998年11月4-6日在大连举行。会上许多专家指出:在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形势下,我国海洋产业发展迅速,海洋经济地位显著。我国不仅已成为海洋渔业捕捞大国,也是世界上海水养殖第一大国,是世界第三大造船国,集装箱船队已居世界第四位,海洋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已位居世界十强之列。我国海洋地域油气资源丰富,1996年海洋原油产量突破1687万吨,已成为新兴的海洋产业。此外,在海洋药物和保健品的研制开发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海洋与环境保护确实存在许多问题,成为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专家们一致呼吁:要加强现代海洋意识,密切注视海洋环境污染的发展,强化资源和环境管理;一致认为:治理海洋污染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一、主要问题现状

  1."海洋国土"意识淡薄。多年来,我们的宣传媒介在讲到我国国土面积时,往往只讲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而很少讲我国还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或根本忘记了还有"海域"这一重要概念。1998年5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表了《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庄重宣布,中国960万平方公里是"陆地国土",明确表示还有"海洋国土",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但是,当前不少科普书籍、教科书和参考辞书仍有许多概念上界定不清或含混的地方。

  2.海洋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我国海上执法队伍比较分散,执法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无视海域属国家所有的基本原则,擅占海域,使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流失。许多地方将国家海域资源视为私有,归集体或个体经营。更有甚者,当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却又向国家索取巨额经济补偿,使国家蒙受损失。有的地方争占海域,如浅海养殖,侵占航道,影响航行安全。海岸工程缺乏环境影响评价,破坏生态环境。养殖占用盐田,有的地方开发利用违背自然规律,使资源与环境遭到损害,如占滩采沙、盲目建筑、酷渔滥捕,使海洋生物大幅度减少。

  3.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赤潮发生频率高,近岸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由于历史造成的原因,海洋开发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十分落后。海洋开发科技力量薄弱,技术贮备不足。对一些关键技术的开发投入少,和世界先进水平比较相对滞后。如加工保鲜、勘探开发等均不能适应需要,制约了资源的深度开发,以致造成粗放经营、开发过度、污染严重等问题。基础设施方面,港口建设发展较快,但各自为政,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不高;海上环境观测点少,仪器设备简陋,手段落后,海上救捞指挥系统不健全。近岸污水处理工程投入少,进展缓慢,加上陆源污染不断增加(特别是生活污水大量增加),使近海污染面临严重的局面。沿海防护林垦伐严重,海防堤防年久失修,毁坏严重,大大影响防灾抗灾能力的维护。

  二、建议

  针对我国海洋和环境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专家们从国情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国土的宣传。〖HTF〗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教育人民不仅要着眼于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国土,而且要认真对待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疆域。牢固树?quot;蓝色国土"观念,在用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国土的同时,加快开发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范围的我国可以利用的海洋专属经济区。

  2.加强海洋法制建设和综合管理。专家们建议要加强海洋和环境的综合管理,将分散的管理改为集中协调管理。科学区分近海的海区功能和近岸区划。为保证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制海,用法律调整开发利用中的社会经济关系。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建设,绝不只是制定或修订几部环境或资源保护的单行法,而是一个海洋法体系,包括综合性的国家海洋法和其下各层次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海洋法律法规不仅数量少,而且彼此间的衔接、协调性不强。为推动海洋开发顺利发展,要在政府规划指导下,加速海洋立法进程,协调各法律法规关系,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以保证规范海洋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执法方面,建立一支统一的海上执法机构和队伍,改变过去依行业分级管理、分部门执法管理的混乱现象,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和法制观念,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秉公执法。

  3.加快海洋和近岸环境污染的治理。去年珠江口发生赤潮之后,今年又发生了渤海湾大面积的赤潮污染事件,对我国近海水产养殖影响巨大,损失严重。专家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联手合作,从加强基础研究入手,弄清海洋赤潮的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防患于未然,使赤潮和海洋污染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4.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灾救灾能力。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是保障性的,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点: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无偿性。其外部效应要求政府干预,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投入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以加强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软、硬件两方面。硬件方面,要做好环境预报、资料服务,海上事故应急处理,打捞救助,通信网、预警网、监测网等方面仪器设备的配备,防潮堤坝修建维护,防护林(如红树林)的营造、保护。资金来源于政府支持下多层次、多形式筹资;软件方面,要搞好海上安全技能培训、灾情调查统计分析以及其各网系的科学配置与管理工作。

  5.广泛开展海洋科学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海洋作为人类共同的遗产,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其生态功能强弱影响着地球生态环境的好坏。目前海洋污染严重,且随着大气流动、海水流向而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成为影响全球生态环境的直接因素。因此,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每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的责任,应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同时,地球大陆架、海岸带连为一个整体,海洋生物也具有流动性,相对于全球海洋而言,各沿海国家管辖的海域(领海、专属经济区)只是很小一部分,在专属经济区有时也有其它国家权利的渗透。对属于共享资源、面积更大的全球大洋的调查利用,更不是一个国家所能独立完成的,要实行开放政策,打破地域国界限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协作开发利用和保护好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