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走进科协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求《2011年椒江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2 10:35:04 来源: 阅读次数:5183

 

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椒江农场、椒渔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2011年椒江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抓紧认真研究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11410日前反馈我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88551016

     E-mailjjkx2008@163.com

联系人:於伟哲   

 

附:《2011年椒江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椒江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椒江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1年我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浙委办〔201114号文件精神和2011年全省《纲要》实施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加快实施步伐,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上新台阶。

一、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纲要》实施工作合力

继续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办好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群众性科普活动,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疾病预防、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推进重点人群的科普宣传。加强科学素质能力建设,探索科普资源社会化格局,加大科技传播力度,创新科普宣传方法,提升科普宣传成效。

进一步完善科学素质工作机制,完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公益性科普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科学素质实施工作。

二、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实施五大人群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一)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组织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区、街道要做好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全区计划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300名。其中,培训农业龙头企业经营主、农村专业合作社领办者及其骨干等农村高层次“两创”实用人才100名。(责任单位: 区农办、区农林局、区科协等)

2、着力提升农业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层次、质量与水平。根据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以及二、三产业就业岗位对劳动力技能的新要求,做好相应的农业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要求达到 4000名左右。(责任单位:区农办、区人劳社保局等)

3、利用农民培训平台,开展好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农办)

4、办好《农民信箱》就业信息专场,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人劳社保局)

5、开展“农函大”农民科技培训,培训一年制和短训农民学员1000人次以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农村科普基地、专业技术协会、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科协、区农林局)

6、开展“千名专家联千村帮万户”、“千村帮扶、百村示范”农民创业行动、“远教助创送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科协)

7、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科协)

(二)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工会经费支持企业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的计划,开展创建高技能人才工作活动,加快培育一支具有创新意识、知识型、技术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2、推进“巾帼文明岗”、“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举办“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农家乐等品牌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区妇联)

3、开展以家庭服务业为重点的青年农民“订单式”技能培训;开展青年创业项目大赛和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团区委)

4、完善职业技能带头人工作,推广以发明人姓名命名先进操作法活动,发挥职工创业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 区总工会、)

5、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全年培训高技能人才高于全省平均数。(责任单位: 区人劳社保局)

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考证人数达到高于全省平均数。(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7、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发挥企业科协作用;建设企业及职工生活区的科普设施,结合企业生产开展科普宣传,促进企业职工科学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区科协)

(三)城镇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整合各类社区资源,推进社区科普宣传,促进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建设。深化“科普进社区”活动,开展以生产活动、安全健康、防灾减灾为重点的科普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协)

2、组织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大型主题活动,动员各方力量,组织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继续办好社科普及周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科协、区社科联)

3、开展“社区科普益民行动计划”试点,推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区科协)

4、积极推进社区科普工作,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发展科普志愿者、社区“科普之友”俱乐部队伍。兴办社区科普学校、民工科普学校等,开展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区科协)

(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开展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实现校内科普和科技活动常规化,举办“椒江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做好寒暑假期间全区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构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团区委)

3、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发挥好服务、凝聚、教育青少年的作用。(责任单位:团区委)

4、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深入开展后备劳动力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劳社保局)

5、举办第25届椒江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参加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6、开展椒江区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载人航天科普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团区委)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贯彻落实《2008-2012年浙江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文明。海洋经济等系列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

2、办好“椒江区科技人文大讲堂”,全年拟举办3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协、区社科联)

3、开展科普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举办专家科普知识报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

4、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干部科学素质建设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

5、开发和建设适合干部特点的科学素质现场教学基地,精品课课堂等,编写实用性强的教学案例,精编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6、继续向区管领导干部发送科普短信。(责任单位:区科协)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素质基础工程建设

(一)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

1、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扶持力度。以全面实施“领雁工程”为契机,建设一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作用。(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团区委)

3、推进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技工院校等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品牌专业建设,完善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农办、区人劳社保局、区总工会)

(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建设

1、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办的科技专题、专栏,办好广播电视对涉农节目,加大科技各先进集体个人的定位。(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2、加强对全国科技周、科普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周等大型科普活动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3、加强与媒体合作,举办“枫山书院”系列科普报告会和椒江人文科普大讲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科协、区社科联)

(三)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设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印发相关培训教材。(责任单位:区农办、区人劳社保局)

2、制定科普挂图、科普读物、科普作品、科普宣传片、科普音像和远程教育课件((责任单位:区科协)

3、组织开展社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社科联)

(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推进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科普设施建设。加强外来人口集聚地、民工子弟学校等科普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科协)

2、开展系列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科协)

3、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为契机,加快现代科普设施建设力度。以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中心镇科普中心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建设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科协)

(五)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工程建设

1、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心理素质工程建设,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科协、区人劳社保局)

2、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咨询,科普宣传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科协、团区委)

(六)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企业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团区委)

2、推进科普讲师团,科技服务团建设,建立高层次科普服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科协)

3加强五、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科普队伍培训,提高科普队伍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区科协)

区《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