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能给企业“保”什么? (3)
发布时间:2008-01-20 00:00:00 来源: 阅读次数:2572
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繁忙的港口,海关货物检查井然有序,我国的车载式集装箱检查设备助快速通关一臂之力。殊不知,我国高科技产品打入国外市场,保险也功不可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变数也与日俱增,寻找第三方规避和转移风险,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保费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
用友软件工程公司战略市场总监庞雁感觉到,如今在国际谈判中腰杆能挺直了。她向记者讲述说,3年前公司与美国某大公司进行商务谈判时,当对方问及项目、核心人员是否投保时,她顿时很尴尬———那时我国还没有科技保险产品。
“国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强,他们不想因为某些意外发生,而影响了项目的成功交付,所以借助第三方规避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试点城市实行保费补贴的支持政策,苏州、天津初步确定对参加科技保险的试点企业给予50%%的补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试点企业补贴20%%;重庆也出台多项政策,实现科技与保险“多赢”。
“科技保险作为金融工具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沈文京认为,科技保险带有公共产品性质,但需要商业化运作。科技保险的引入,目的是用金融工具扶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主品牌,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有效地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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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投保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科研机构均可投保科技保险。高新技术的范围包括: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国家相关政策:
记者 刘恕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