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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函大椒江区分校制度

发布时间:2008-01-20 00:00:00 来源: 阅读次数:9298

中国农函大椒江区分校制度
 
农函大工作人员职责
 
一、校务委员会职责
1、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贯彻执行上级农函大的办学路线、方针、政策;
3、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4、决定农函大其他重大问题。
二、校长的职责
1、审批农函大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贯彻农函大的教育方针;
3、任免农函大工作人员,签署教师聘任书;
4、审批农函大大经费预算,支出和使用。
5、组织编写乡土教材。
三、办公室职责
1、制订招生计划、具体教学计划和函授培训的各项制度,完善教学管理体系;
2、负责学员的考勤和学业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街道)辅导站的招生、报名、收费、学籍管理、面授、统考、发证等工作;
3、协调农函大讲师团教师的讲课工作;
4、组织征订各类教材和自编教材的编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5、组织全区性农函大工作会议、教务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辅导老师会议;农函大工作经验交流与表彰会议;
6、负责跟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各镇(街道)辅导站的教学管理,面授情况,学生思想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措施;
7、提出各类专业学科的聘任辅导教师人选;
8、负责办学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导农函大办班情况。
四、辅导站职责
1、搞好本镇(街道)、村的年度招生工作,按照区分校下达的指标,
努力完成招生工作;
2、聘任成教专职干部担任教学班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工作等;
3、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提出相应辅导教师的聘任人选;
4、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制订面授计划,负责面授辅导,确保教学方案的实施和教学质量进一步的提高;
5、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贯彻执行函授培训的各项制度;
6、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及时了解辅导站和村辅导组学员的学习情况及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
7、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负责学员的学费收缴和课本的发放工作,做好学员的发证工作;
8、协助区农函大办公室,搞好跟踪服务,逐步建立教学实验基地,把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融为一体。
五、辅导教师职责
1、全面贯彻“实际、实用、实效”的办学方针。面向学员,遵循教学
规律,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2、认真熟悉、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认真备课,使学员学得进、用得上;
3、制订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精心设计布置作业;
5、认真出考题,做好学员的结业考试;
6、认真辅导,做到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讲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面授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
 
学员守则
 
1、要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刻苦的钻研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办法,掌握科技致富的实用技术;
2、认真参加面授,根据教学进度计划,订出自学计划;
3、认真学习教材,掌握重点,笔记疑点、难点,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学以致用,学以致富;
4、按时到课,不迟到、早退,虚心学习,尊重老师,认真听课,遵守课堂纪律;
5、认真参加结业考试;
6、积极参加各类农村农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的科技活动,不断吸收、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意识,提高运用科学技术致富的能力。
 
学员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函授培训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员的学习成绩由作业和结业书面考试组成;
二、平时作业是学员根据自学进度自己完成的作业。学员必须在自学的基础上完成,不得抄袭,并按规定时间寄交镇(街道)辅导站的辅导老师评阅;
三、结业考试试题由分校统一命题,在规定时间内,以乡镇辅导站为单位,集中进行考试。凡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学年书面考试者,应预先向镇(街道)辅导站请假,经批准的可参加下一学年的补考。学年书面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次一学年参加一次补考;
四、考试是一件严肃的工作。各镇(街道)辅导站应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考试前,应将参加考试的各专业人数核对清楚,向区分校汇报。学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
 
农函大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一、凡按省校规定要求参加学习,经考核合格后,一律发给结业证书。
二、凡是在两年之内取得同一专业的结业证书后,再次参加农函大同一专业学习,结业时,不再发给结业证书,只在学员登记表中“备注栏”上作记载。
三、凡属以下情况的学员,不发给结业证书:
1、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者;
2、病、事假累计三次者;
3、无故旷课两次者;
4、考核不合格者;
 
农函大教师聘任办法
 
一、农函大教师从全市范围内各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务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中选聘为主,在高等院校、研究所中聘任教师为辅。
二、一年一聘:在本年度内,同一课目讲授两次以上时发年度聘书。
三、一课一聘:在本年度内,只讲授一次课时,发任课聘书。
四、一讲一请:系指专家学者、区党政有关领导作专题报告。
五、被聘教师如有特殊困难不能讲课时应提前15天通知区农函大办公室。
六、发给受聘教师适当的讲课费。
 
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一、学员跟踪调查的作用:
及时掌握学员思想情况,为今后办班采取对策,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提供依据,了解学员通过培训后的生产情况,以利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农函大推动当地农村经济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的作用。
二、跟踪调查的主要内容:
1、培训质量跟踪:①区农函大办公室对学员培训的质量负责,采取各项措施对参加过培训学员进行质量跟踪,学员培训后,回到生产岗位时进行定期跟踪反馈,发现他们能否学以致用,对提高他们经济收入是否有明显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发现我们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②通过对学员的跟踪调查,发现我们选聘的老师在讲课时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是否恰当、是否积极,教学技能如何以及在专业设置上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实用性,是否能紧扣农民朋友的脉博等方面的问题,将之与今后我们选聘教师,设置专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质量跟踪调查办法:(1)普查法;(2)抽样调查法;(3)匿名调查法;
2、办学效益的跟踪服务
①我们在组织开展适用技术培训及跟踪指导和服务过程中,可向农函大讲师团或其他相关部门聘请专家,也可根据教学和学员需要,自行组建专家指导队伍,采取集中式“一对一”等不同方式,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学员解决培训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新项目、新品种征集,经专家评估论证后,对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操作性强,适合当地学员生产的项目、品种,积极向培训学员推荐。
③认真做好培训学员全过程的扶持、跟踪服务。
④对培训学员能否很好的带围群众形成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对成绩显著的,我们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推荐更高层次的培训,并负担一部分的培训经费,补贴办法由校务委员会根据实际予以制定。
 我们对培训学员的跟踪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理论培训结束后,定期召集学员(每季不少于二次),采取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学员的生产情况,对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积极提供帮助和协调解决。
三、跟踪调查情况的处理:
对跟踪调查情况经汇总整理后,提交校务委员会研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解决,促进我区农函大的可持续发展。
 
表彰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全体辅导教师、工作人员和函授学员的积极性,促进函授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对函授培训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辅导站(组)
1、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包括镇(街道)辅导站和所属的辅导教师、工作人员,勤俭办学。完成区分校下达的招生任务。
2、认真实施区分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教学工作秩序良好,能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分校(辅导站)学员的学年成绩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二、先进辅导教师条件
1、热爱函授教学工作,认真备课,经常了解学员情况,上好辅导实习课;并能帮助学员解决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2、指导学员完成平时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指导学员做好复习。
3、所辅导的学员学年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
三、先进工作人员条件
1、热爱函授工作,办事认真,作风深入,密切配合辅导教师进行辅导工作;做好函授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坚持勤俭办学,充分发挥现有条件,办好函授培训的各项工作。
3、及时反映镇(街道)辅导站学员的要求和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优秀学员条件
1、积极参加函授培训,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按时完成,辅导课全部出席。
2、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年成绩在90分以上。
3、学以致用,有明显效果。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学员,原则上按每百学员评选一名;优秀辅导教师、优秀工作人员和先进镇(街道)辅导站、村辅导组按条件评选。
2、自下而上按条件逐级评选。辅导站先将评选结果,连同祥实的书面材料送区分校审查评定。
3、受表彰的先进辅导站、村辅导组、优秀辅导教师、优秀工作人员和优秀学员,由区分校发给奖状和纪念品。
会 议 制 度
 
一、校务委员会会议
1、出席人员: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
2、周期:每年两次,一次在招生工作会议之前一周,一次在年度工作会议之前一周;如有特殊需要,可由校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3、会议内容:①对招生工作形势分析;
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③讨论决策农函大重大问题;
④专题研究。
4、主持人:区农函大校长。
二、招生工作会议
1、出席人员:校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委员,各镇、街道科协主席,办学干部。
2、周期: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原则上放在年初上班后第四周。
3、会议内容:①落实本年度上一年招生工作回顾;
②下达招生指标;
③招生的部署和要求。
4、主持人:区委组织分管副部长、区农函大校长、区府办分管农业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年级工作总结、表彰会
1、出席人员:校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科协主席,办学干部,受表彰集体人员。
2、周期:每年一次,原则上定在培训工作完成后的第三周。
3、会议内容:①总结一年来的培训情况,办学成果、经验;
②分析一年来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案。
③表彰年度培训先进集体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学员、优秀办学干部 (优秀教师)
4、主持人:区府办分管农业副主任。
 
档 案 制 度
 
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集中统一管理本分校的全部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搞好档案的编研和提供、利用工作,为本分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督促本分校各辅导站搞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对本分校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和统计工作。
4、按规定期限向当地档案馆移交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5、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对本分校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经验交流。
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学习专业知识。
3、抓好本分校和乡、镇(办事处)辅导站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
4、热情接待查档人员,为查档者提供方便;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本分校各项工作服务。
5、做好室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和统计工作。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
三、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本分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属本分校档案的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种管理性文件材料在形成的第二年第二季度前立卷、归档;
(2)、基建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或告一段落)即立卷、归档;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后即应立卷、归档;
(4)、学籍档案在学年结束后即立卷、归档;
(5)、会计、统计档案在形成的第二年立卷,由会计、统计人员自行保管一年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6)、业务档案在第二年第二季度前立卷、归档。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反映本分校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利于长久保存;凡是用纯蓝墨水、圆珠笔(或复写纸)及铅笔等书写的材料,综合档案室有权限其重抄或拒绝接收。
(2)、管理性文件案卷质量符合GB9705-8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基建、设备仪器、科研档案案卷质量符合GB/T11829-89《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规定要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会计、统计档案案卷质量符合会计、统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业务档案案卷质量符合有关业务档案管理要求。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都应整理成册,缴保管单位存放在档案箱内。
2、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自然通风。
3、定期搞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库房应杜绝鼠患,不存放食品、杂物。
5、库房应远离火种,库内严禁吸烟;不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经常检查灭火设备。
6、档案箱内存放防虫药物(樟脑精等),定期(半年或一年)检察档案,发现虫蛀、破损、遗失、字迹褪变等现象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严重时报告有关领导。
7、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8、库房钥匙专人保管,库房钥匙遗失时,应调换门锁。
五、档案利用制度
1、查(借)阅档案,必须先填写《查(借)档案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
2、外单位利用本单位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内容和方式,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予查阅。
3、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指定场所,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本单位。
4、档案利用者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整洁,不得任意拆卷、撕页、污损、删改、划杠、剪贴、拍照等。
5、用好档案及时归还,注销登记。
6、档案利用者应及时包馈利用效果给档案室。
7、档案利用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摘抄。
六、档案保密制度
1、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对室藏全部档案划分密级。
2、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或公开应保密的档案。查(借)阅应保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销毁到期档案、文件或资料应登记造册,并经领导批准后送当地档案馆或造纸厂销毁,销毁时应有二人以上监销并签字。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5、凡造成泄密或失密,视情节按《保密法》规定给予处分。
6、定期(每年国庆、春节前)进行档案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