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科协〔2015〕26 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1 23:33:12 来源: 阅读次数:5182
椒科协〔2015〕26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级机关单位
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5]7号)和台州市科协《关于印发20415年县(市、区)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5年度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细则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18日
2015年度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内 容 |
分 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科 协 工 作 (2分) |
按照每年《台州市椒江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要点》,完成科普方案制订及上报。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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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协助做好科普设施项目、科协组织建设、学术讲座、讲比活动等工作。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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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每年的科技(普)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相关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有台帐。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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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区《纲要》办及区科协相关信息2篇以上。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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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考核单位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自评表报送区科协办公室。
电话:88551016 88884983,传真:88225893。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