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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科协〔2015〕11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椒江区党建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5-06-02 23:06:12 来源: 阅读次数:5065

 

 

 

 

椒科协〔2015〕11

 

关于印发2015年度椒江区党建工作责任制

(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企业科协,区级各学(协、研究)会:

根据台州市科协《关于印发2015年县(市、区)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台科协〔2015〕17号)精神和区科协六届四次全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考核分值设置为100分。评分标准见《椒江区2015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附后)。

    (二)加分项目。单项或综合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经验推广。每新建一家院士工作站加10分;每引进或落地一个海智专家(项目)加10分。每新建企业科协1家加3分;每新成立农技协1家加3分。协助完成公民科学素养调查(3分);

    以上加分项目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以相关文件材料落款时间为准,计算当年考核分值。
    二、考核方法
    考核按照自评、抽查和综合评定三方面进行。
    1、自评。由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组织自评,于年底前将自评总结和相关活动材料(含加分证明材料)报区科协办公室。
    2、区科协评定。由区科协领导及各科室根据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的自评情况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评打分。

    3、区科协将联评结果按照区考核组分档考核的要求上报给区考核组。
    本办法由区科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度椒江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5525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25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度椒江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

项目

序号

            

分值

评分

年度

重点

工作

1

企业科协(农技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3分);进一步深化企业科协科技人才服务工作,组织企业科协开展院士专家与企业项目对(10分)、海智计划项目对接活动(5分)、“讲比”活动(4分),积极申报“金桥工程”项目(3分)。新建街道或村级农技协1家(5)

30

 

2

积极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科普经费有预算安排(10分);针对农民和社区居民分别策划、组织开展“2015年科技(科普)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科普报告会等有影响力的科普宣传活动(15分);街道(镇)5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实行统一更换,全年更换6次以上(5分);有计划的开展省、市、区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创新基层科普宣传平台(10分);完成2015年农函大一年制学员招生任务(5分);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农民高级技师申报(5分)。

50

 

3

重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向区科协报送信息3篇以上,每月录用稿件1篇以上(10分)。认真开展“12.15”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5分);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举荐、宣传活动(5分);

20

 

特色创新争先工作

5

发文推广、先进表彰、经验交流和领导批示等

10

 


  椒江区2015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

(特色创新争先项目计分办法)

 

分     级            

     值  别      

加分

项目

全国性

省部级

地厅级

市级部门

区级部门

综合性工作

10分

8分

6分

6分

6分

单项工作

8分

6分

5分

5分

3分

特色工作

8分

6分

5分

5分

3分

注:以上加分单项项目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最高分值不超过40分。

综合性工作受表彰:是指街道(镇)科协被上级科协系统评为先进集体,视为综合性工作受表彰。

单项工作受表彰:是指科普、创建、建家、农函大等某一项工作受表彰。

特色工作:是指服务科技人才等工作有特色,其经验被党政部门或上级科协作为典型介绍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