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1 15:45:03 来源: 阅读次数:5027
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各企业科协: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全面深入地开展。根据台科协﹝201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十批市级基层科普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依据
1、《科普法》。
2、《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3、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评估指标(2012年)(详见附件1)
二、创建步骤
1、申报推荐。已创建命名的基层科普街道、行政村、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企业等单位,在原有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第十批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创建条件,认真对照并填写《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2),自愿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创建。各基层申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严格按照《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评估指标》(2012年)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开展学习交流和督促指导,提高创建水平,搞好创建工作。
3、自查核查。按照时间安排,对照《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评估指标》(2012年),各基层申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区科协对辖区内的第十批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申报创建单位进行核查,并将自查、核查报告上报市科协科普部。
4、检查验收。市科协将按照时间安排,组织若干个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单位由市科协命名授牌。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时间:
2、组织创建时间:
3、自查核查时间:
4、检查验收时间: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各企业科协科协务必按照创建步骤,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报送区科协的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要求内容完整,签章齐全,一式二份。
2、各街道(镇)科协、椒渔、农场科协,各企业科协科协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十批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确定一名业务熟悉的同志为此项工作的经办联系人。
3、在创建过程中,科普工作富有特色或受到表彰的,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台州市市级科普单位创建加分标准》(附件3)。
4、有关申报内容和表格可从台州大众科技网上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於伟哲 88880071
电子邮箱:jjkx2008@163.com
附件:1、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评估指标(2012年)
2、台州市基层科普单位创建申报表
3、台州市市级科普单位创建加分标准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