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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街道(镇)、椒渔、农场科协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6 11:08:28 来源: 阅读次数:4960

 

各街道(镇)、椒渔、农场:

根据市科协《关于印发2012年县(市、区)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台科协〔201222号)精神和区科协年度工作安排,现制定2012年度街道(镇)、椒渔、农场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设置为2分。具体内容分为科协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和特色创新争先项目。评分标准见《椒江区2012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附后)。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分自评、重点抽查和互评三个阶段进行。
    
1、自评。由各街道(镇)椒渔、农场科协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组织自评,于年底前写出自评总结(含特色创新争先工作证明材料)报区科协办公室。
    
2、重点抽查。根据各单位的自评,区科协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组织考核验收组有重点抽查。主要方法是核查相关资料。
    
3、互评。参加对象为街道(镇)、椒渔、农场科协领导1名。方法:由各街道(镇)、椒渔、农场介绍一年来科协主要工作情况,然后根据各自工作和评分情况采取集中打分的办法,按照区考核组分档考核的要求,由区科协主席会议确定评比结果上报给区考核组。
    
本办法由区科协负责解释。

附:椒江区2012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科协工作)考核内容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