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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0 09:41:00 来源: 阅读次数:5080

 

大陈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农场、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是培养农村科技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2011年农职工作,根据省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浙农职称办 (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我区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这项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民科技水平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带一片”的农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农职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农职评工作是有利于培养和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农民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完成今年的农职评任务。

二、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这次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按照《椒江区2011年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实施意见》做好这项工作,按照评定、晋升条件和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评审质量。

三、切实抓好今年农职称的申报评定工作

根据省、市农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农民高级技师的评审工作,要求在1010日前完成申报,经区推荐和市审核后,上报至省农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申报高级农职称材料包括评审表(省里统一印制)、成果材料、个人业务总结、原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当地评委推荐考核意见等,要求一式三份。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初、中级农职称评定(晋升)有关材料要求连同工作总结一起于1010日前上报区农职办。

区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联系电话:88884983

联系人:孙灵芝      Email:jjkx2008@163.com

 

 

附件:

1、椒江区2011年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实施意见

22011年度椒江区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指标)任务一览表

  3、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

 

                      二O一一年 七月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