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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3 10:06:48 来源: 阅读次数:4836

转发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省属企事业科协:

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将于91723日举办。活动将围绕“水情、水利、水资源”等内容,在全国开展一系列多形式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现将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省属企事业科协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落实专人负责,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力争活动多、影响大、效果好;要结合浙江实际,抓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契机,围绕统筹海陆联动发展、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上做文章;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爱的科普活动;要创新载体,彰显特色,突出地方优势,形成独特品牌。省科协将把这次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对各地年度科普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省科协将评比表彰一批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单位。

请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省属企事业科协认真填写《2011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于6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由省科协汇总后上报中国科协。各市科协应将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科协及学会的登记表统一汇总后以市为单位报送,各省级学会和省属企事业科协的登记表直接报送省科协。登记表报送后,各单位应对活动内容、形式作进一步充实、调整和完善,形成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并于817日前报送省科协科普部,如有新增的活动项目也可一并报送,以便形成完整详细的浙江省科普日活动指南。

附件:

1.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22011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