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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科普示范家庭(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4 08:48:02 来源: 阅读次数:5544

 

各街道(镇、农场)科协、妇联: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我区居民科学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区科协、区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科普示范家庭(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国守法,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注意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与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家庭有良好精神风貌。
   
2、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讲究社会公德、乐于助人。
   
3、教育子女树立爱科学、用科学、学科学的思想,爱岗敬业,引导、支持子女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4、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做到优生、优育和优教。
   
5、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意提高生活质量,家庭整洁卫生,认真搞好楼舍公共卫生,注意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6、积极向周围居民传播科学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斗争,善于用科学方法妥善解决和处理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的有关问题。
   
7、经常参与社区(村)组织的科普活动,主动承担义务科普宣传工作,自觉地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8、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节能降耗行动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
  
 二、评选表彰办法
   
1、本次评选以家庭申报、社区(村)推荐、街道(镇、农场)审核、区科协与妇联综评的方式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报批的办法产生。
   
2参评家庭须认真填写《椒江区科普示范家庭(户)推荐表》(见附件)。主要事迹字数要求在500字左右,20101115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8830085)。由区科协、区妇联评选出区级“科普示范家庭(户)”,并进行命名与表彰工作。
   
三、工作要求
   
科普示范家庭(户)评选活动是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科普示范区创建和提升广大家庭成员科学素质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希望各街道(镇、农场)科协和妇联组织提高认识,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椒江区“科普示范家庭(户)”名额分配表
         2、椒江区“科普示范家庭(户)”推荐表

 

 

 

台州市椒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台州市椒江区妇女联合会

 

2010109